201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工作已啟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認真閱讀《201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2011年度項目指南》)和《201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通知》(以下簡稱《2011年度申請通知》)等文件。因《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評審、管理辦法》尚在修訂中,有關2011年度市基金項目申請事宜,以《2011年度申請通知》及本《申請須知》為準。
二、資助項目類型及資助金額
(一)2011年度資助項目類型包括:重大項目、重點項目、面上項目和預探索項目。
申請重大、重點項目須在《2011年度項目指南》中重大項目、重點項目指南方向規定的範圍内進行選題,申請面上項目須在《2011年度項目指南》中面上項目指南方向規定的範圍内進行選題。為鼓勵自由探索,開展創新性研究,科技人員可在《2011年度項目指南》之外進行自主選題,申請預探索項目。
申請的項目嚴格按照相應項目類别的要求進行評審。在評審過程中,重大項目原則上不轉為重點項目,重點項目不轉為面上項目,面上項目不轉為預探索項目。
(二)資助金額:重大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重點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面上項目資助金額:數學類不超過6萬元,管理學科不超過10萬元,其他學科不超過15萬元。預探索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4萬元(最終的資助強度及資助總額将以批準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預算為準),請項目申請者根據研究項目的實際需要填報申請資助金額。
三、關于項目申請流程
(一)在線申報。201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通過“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工作系統”(系統地址:http://59.151.98.212/bjnsfweb)在線填報的方式申請。
申請者緻電我處項目管理科,提供身份證号碼,申請在線登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工作系統”的帳号和密碼。聯系人:黃玲,電話62288342.
(二)《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須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各類項目的申請書模闆可在“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工作系統”的首頁下載。
(三)申請者在線填報電子申請書,并将檢查保護後的申請書在線提交我處進行審核,各類申請項目須同時提交電子申請書和紙質申請書3份,并确保紙質申請書和電子申請書的内容一緻。電子申請書在線提交和紙質申請書上交的截止時間均為7月9日,逾期不候。
(四)各類申請項目所提交紙質申請書中至少有一份是原件。原件指簽字蓋章的文本,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樣。
(五)申請者可以向市基金辦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通訊評審專家名單,供遴選專家時參考。該名單用信封封好後釘在紙質申請書原件的首頁上報送。
四、申請書填寫要求
1、申請書須由申請者本人填寫,申請者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申請項目的名稱應根據項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盡量避免使用《2011年度項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稱。項目名稱應與研究内容相符,注意凝煉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請。項目的預期研究結果及可考核的驗收指标應合理、明确,項目獲得資助後預期研究結果和驗收指标将作為任務書的重要内容和驗收時的重要依據,不得随意更改。
3、項目基本信息填寫中,應注意:
⑴根據《2011年度項目指南》準确選擇“報審學科組”及“報審亞學科組”、“資助項目類别”及項目指南代碼。項目指南代碼是市基金辦遴選評審專家的參考。
⑵要求“選擇”的内容,隻能在下拉菜單中選定,要求“填寫”内容,可以鍵入相應文字。
4、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在“申報學科”下拉菜單中準确選擇申報學科代碼,盡量選擇到最後一級。每一申請項目可選擇兩個申報學科代碼。申報學科代碼是市基金辦遴選評審專家的參考。
5、申請者和主要參加者必須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主要參加者中如有校外人員參加(包括外聘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單位,須按申請書要求填寫合作單位信息并加蓋合作單位法人公章,填寫的單位名稱須與公章一緻。
6、申請者申請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研究内容已獲得其它渠道或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相關欄目中說明資助情況以及與本申請項目的關系與區别。
7、有合作單位參與申請的項目應當在申請書相關欄目中說明合作單位在本申請項目中承擔的工作以及相關研究工作基礎。
8、申請書中研究起始年一律填寫為2011年1月1日,面上項目、重點項目資助期限不超過3年,預探索項目資助期限不超過1.5年,重大項目資助期限不超過4年。
五、申請者的要求
1、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者應為項目的實際負責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承擔過基礎研究課題或具有其他基礎研究經曆,且能保障所申請項目的研究時間;(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并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研人員推薦。
2、申請者為在職研究生的,須通過其在職的依托單位申請并提供導師同意申請的函件,請在填寫申請書時上傳該函件原件電子版(BMP、JPEG、GIF、PNG圖片格式的文件),紙版原件需随申請書一并提交。
3、脫産研究生、在站博士後不能作為申請者申請各類項目。
4、重大項目、重點項目申請者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六、限項規定
1、申請者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項目組主要參加者申請(含參加)的項目數,連同在研的市基金項目數不超過兩項。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研人員當年作為申請者或參加者申請的項目數累計不得超過1項,中級及中級以下職稱科技人員參與項目的累積工作月數不得大于12月/年。
七、近幾年申請書中經常出現以下問題,按有關規定申明凡申請項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将不予評審:
1、不符合《2011年度項目指南》的申請項目。
2、申請書填寫不符合要求:
⑴.申請書無原件;
⑵.未填寫項目指南代碼;
⑶.申請者、項目組成員、學術委員會領導或單位領導未在相應欄目中簽章;
⑷.簡表中申請經費與預算表經費不一緻或累積支出與申請總額不一緻;
⑸.預算中管理費、津貼費超過規定的比例;
⑹.經費預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⑺.學術委員會審查意見未按要求填寫;
⑻.申請書缺頁、缺項或有關欄目未填;
⑼.合作單位未加蓋獨立法人單位的公章;
⑽.未按要求在“立項依據”後列參考文獻;
⑾.未填或錯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⑿.電子版與紙質版内容和版本不符;
⒀.自行修改申請書欄目或變更欄目順序;
⒁.無博士學位的中級職稱申請人,,其申請的項目無兩名專家推薦意見的;
3、申請項目人不符合申請條件:
⑴.主要成員(含申請者)參與申請項目過多:高級職稱科技人員參與2項或以上申請項目,中級職稱科技人員參與項目的累積工作月數>12月/年;
⑵.申請者承擔的市基金在研項目未按時報送有關材料或未按期結題的;
⑶.申請者為在站博士後、在讀研究生、已離退休的科研人員或依托單位的兼職科研人員。
4、報錯學科組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