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和扶持在基礎研究領域潛心治學、銳意進取的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資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優秀學術研究成果。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彙編和具有一定學術意義的工具書等。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為國家社科基金全部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成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
1.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
2.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須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成果完成比例可适當放寬),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彙編、工具書等。少數民族文字成果須同時附規範漢字稿。
3.申報成果須政治方向正确,學術上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
4.申報成果須由三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我辦指定的出版社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相應信譽責任。已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須通過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可由一至三名專家推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1)成果不屬于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後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4)成果存在知識産權争議;(5)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6)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7)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的成果;(8)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9)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10)成果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常年受理申報,集中通訊評審,計劃于6月、11月各進行會議評審一次。4月1日前申報的,将在6月進行會議評審;之後至9月1日之前申報的,将在11月進行會議評審,逾期報來的轉入下次評審。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經費資助強度與當年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大緻相當,一般為15-18萬元。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金額。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違規者将中止申請或撤項,并通報批評。
1.填寫申請書。申請人登陸www.npopss-cn.gov.cn,根據不同的推薦申報方式下載相應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2013年2月修訂),用計算機填寫一式2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準備申報材料。包括:(1)申請書2份;(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7份;(3)申報成果,由同行專家推薦申報的報送5套書稿(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2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書目);由出版社推薦申報的報送3套書稿。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并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4)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申報信息彙總表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标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3.提交材料。請申請人将以上材料報送科研處項目管理科,我處随時受理申報。聯系人:崔鵬、黃玲,聯系電話:62288342。
人民出版社、學習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社科文獻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中央黨校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三聯書店、法律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科學出版社、民族出版社、教育科學出版社、文化藝術出版社、軍事科學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遠東出版社、上海社科院出版社;遼甯人民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江蘇人民出版社、山東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廣東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重慶出版社、陝西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複旦大學出版社、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南京大學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吉林大學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南開大學出版社、中山大學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