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為促進青年科技人員的快速成長,增設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2.為使科技人員集中精力開展研究工作,保證已承擔的項目的完成質量,制定了申請人管理規定;
3.考慮到研究對象的特殊性,凡在研究過程中按國家有關規定應履行相關程序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須提供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等書面材料)。
1.重點項目:須在《2014-201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指南》規定的範圍内進行選題;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資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
2.面上項目:須在《2013-201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指南》規定的範圍内進行選題。資助金額:數學類、管理學科不超過15萬元,其他學科不超過18萬元。
3.預探索項目:可在資助範圍内自主選題,不受項目指南限制。資助金額不超過6萬元。
4.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可在資助範圍内自主選題,不受項目指南限制。資助金額不超過8萬元。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推薦。
2.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項目,但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通過其在職的單位申請項目,申請時須提供導師同意申請的函件,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系,項目獲得資助後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作為附件随紙質版申請書一并報送。
3.符合條件的海外科技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可以通過依托單位申請市基金項目:
在申請項目時,須提供依托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加蓋單位公章),作為附件随紙質版項目申請書一并報送。
4.正在博士後工作站内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須由依托單位提供書面承諾,保證在項目獲得資助後延長其在博士後工作站的期限至項目資助期滿或者出站後繼續留在依托單位從事相關研究,每項申請的書面承諾由依托單位蓋章後随紙質版申請書一并報送。否則,不受理在站博士後人員的項目申請。
5.各類型項目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将在“項目類型”中加以叙述。
6.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時,應上傳推薦意見、依托單位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人為海外科技人員、在站博士後等)、導師簽字函件等材料的原件電子版(BMP、JPEG、GIF、PNG圖片格式的文件)。
1.本年度申請人隻能申請1項市基金項目,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研人員,本年度申請和參與申請的項目數合計為1項。
2.申請人在依托單位的在職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應覆蓋市基金項目資助周期。
3.主持或參與在研的市基金項目合計達2項(含)的科技人員不能申請和參與申請本年度市基金項目;主持在研的市基金項目、市科技計劃課題合計達2項(含)以上的科技人員不能申請和參與申請本年度市基金項目。主持在研市基金項目、市科技計劃課題合計隻有1項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年度隻能參與申請1項市基金項目。
4.連續兩個年度申請市基金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申請市基金項目1年。本條規定自2014年起執行,自2012年申請的2013年度市基金項目開始計項。
申請書采取在線撰寫的方式。今年繼續申請的可使用原用戶名和密碼,密碼如有遺失可向我處申請重置密碼。其他申請人須從我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于5月27日後登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工作系統”(http://www.bjnsf.org/),按相關要求與提示撰寫申請書。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書中研究起始年一律填寫為2014年1月1日,重點項目資助期限為3-4年,面上項目資助期限為2-3年,預探索項目不超過1.5年,青年項目資助期限不超過2年。
2.項目名稱應根據項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重點項目、面上項目盡量避免使用項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稱。
3.注意凝煉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請。項目的預期研究結果及可考核的驗收指标應合理、明确,項目獲得資助後預期研究結果和驗收指标将作為任務書的重要内容和驗收時的重要依據,不得随意更改。
(1)申請重點項目或面上項目,請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及項目指南準确選擇“報審學科組”及“報審亞學科組”、“資助項目類别”及項目指南代碼;申請預探索項目或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請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準确選擇“報審學科組”及“報審亞學科組”。
(2)要求“選擇”的内容,隻能在下拉菜單中選定,要求“填寫”内容,可以鍵入相應文字。
5.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在“申報學科”下拉菜單中準确選擇申報學科代碼,每一申請項目可選擇兩個申報學科代碼。申報學科代碼是計算機随機遴選評審專家的重要依據,請盡量選擇到最後一級學科代碼,不要隻選擇到一級學科代碼。
6.申請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必須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項目組主要成員中如有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參加(包括外聘人員及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單位,須按申請書要求填寫合作單位信息并加蓋合作單位法人公章,填寫的單位名稱須與公章一緻。
重點項目的合作單位不得超過3個,面上項目、預探索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合作單位不得超過2個。
項目組主要成員中的境外人員被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則應通過信件、傳真等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該紙質文件作為附件随紙質申請書一并送交。
7.申請人申請市基金項目的研究内容已獲得其它渠道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相關欄目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本申請項目的關系與區别。
8.有合作單位參與申請的項目應當在申請書相關欄目中說明合作單位在本申請項目中承擔的工作以及相關研究工作基礎。
9.凡在研究過程中按國家有關規定應履行相關程序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由于研究對象的特殊性,請申請人嚴格遵守醫學倫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關規定,申請時須提供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等書面材料),并以BMP、JPEG、GIF、PNG圖片格式上傳證明材料原件電子版。
10.申請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評審其申請項目的專家名單,供遴選通訊評審專家時參考。
11.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申請書的版本号一緻。
1.有關申請指南和要求,請申請人登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網站(http://www.bjnsf.org/)認真閱讀;
2.報送材料時申請書裝入一個信封或檔案袋内,并将申請書封面複印後貼在信封或檔案袋上;
3.紙質版申請書(含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需提交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是原件。原件是指簽字蓋章的文本,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樣。
(1)5月27日-6月28日16:00:申請人網上申報;
(2)6月17日-6月28日16:00:科研處網上審核;
(3)6月29日-7月2日:申請人打印紙質申請書(帶有申報編号、版本号及水印);
請申請人遵守科研處規定的受理時限,過期不予受理。聯系人:崔鵬,黃玲;聯系電話:62288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