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教育廉政理論研究)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額度及成果形式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1)一類課題,每項資助經費原則上為5-6萬元,研究年限為2年;(2)二類課題,每項資助經費原則上為2萬元,研究年限為1年;(3)輔導員骨幹專項課題,每項資助經費原則上為1萬元,研究年限為1年。一類、二類課題可根據課題指南提出的重點研究方向申報,也可在符合課題立項宗旨前提下,結合實際自拟題目,并在課題名稱後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點研究方向的序号。輔導員骨幹專項課題由高校專職輔導員(指在院系一線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包括院系黨總支副書記、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等)自拟題目申報。課題應立足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問題設計研究題目,切忌空泛。
2.“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分為重大課題和一般課題兩類。重大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研究周期為3年;一般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研究周期為2年,研究成果為專著或2篇以上公開發表的論文,以及提交有關部門的研究咨詢報告。重大課題要求按照課題指南規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進行課題設計論證;一般課題可以圍繞課題指南規定的相關範圍和研究方向,結合自身研究專長自拟題目。本項目為工作專項,應為教育部簡報、專家建議或學風委工作簡報提供2份以上稿件且至少有1篇被采納,其中重大課題應提供3份以上稿件且至少2篇被采納。課題研究完成後應辦理結項手續,同時報送已公開發表的論文及研究咨詢報告。所有課題研究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最終成果等)發表、出版時,須在顯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資助”字樣。
3.“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每項資助經費10萬元左右,申報須參照指南。研究周期原則為2年,特殊項目經批準可延長1年;最終成果應為研究報告、專著或論文,其中研究報告為必選項。
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一類課題每項資助5萬元,研究時限為2年。二類課題每項資助3萬元,研究時限為1年。申請者根據課題指南的總體要求,設計具體的研究選題進行申報。研究成果須理論聯系實際,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方面能夠發揮顯著作用。申請結項,著作類成果須已經出版,論文類成果須正式發表(一類課題基本要求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兩篇在核心期刊發表,二類課題基本要求為兩篇以上且至少有一篇在核心期刊發表),研究咨詢報告須被實際應用部門(地市級或司局級以上)采納,并有相關證明(注明采納内容及價值)。所有成果均須在顯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資助”(含題名、批準号)字樣,未标注者不予承認。
5.“教育廉政理論研究”。每項課題資助7-9萬元。研究周期為1年,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半年;最終成果應為專著、研究報告、論文等。申請者可結合自身的研究專長拟定選題。
二、申報範圍及申報條件
1.(1)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不限項外,其他專項項目各單位均限報1項。(2)“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 和“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申請者應為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教師。
2.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組織項目的實施。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專項: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1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報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别項目者。
4.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後期資助、西部和單列學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本次專項。
5.自2015年起,連續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含專項任務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1年本專項申請資格。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1. 本次專項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 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課題指南》等相關文件可在社科網下載。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
3. 各單位須于2014年2月25日前将推薦人員名單1份和《申請書》2份(其中“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一般課題《申請評審書》A表B表單獨裝訂,B表夾在A表内;重大課題A表、B表合訂。《申請評審書》統一用A4紙單面印制)交至科研處項目管理科,同時将電子版發至cufekeyanchu@163.com,不接收個人申報。我處将組織專家對申請者進行評審,遴選确定推薦人員,并統一上傳電子版。聯系人:崔鵬,聯系電話:62288342。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個人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2.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