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金榜瑞民獎學金評定細則》的有關要求,現将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金榜瑞民獎學金申報和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個人申報
學生可按照《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金榜瑞民獎學金評定細則》(附件1),(以下簡稱《獎學金評定細則》),結合自身情況申請。
二、評選程序
1.學院成立金榜瑞民獎學金評審小組,由學院黨政負責人任雙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任副組長,組員包括學院校友工作辦公室負責老師、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老師、學生工作辦公室、團委相關負責老師以及各年級輔導員,組長和成員總人數不少于 6 人,具體負責組織獎學金的申請和評審工作。
2.申請同學須根據自身申請情況填寫《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金榜瑞民獎學金申報表》(附件2),并提供申報表中提及内容的證明材料,電子版材料命名為:姓名+班級+金榜瑞民獎學金。
3.各年級輔導員于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交到學院13号樓427辦公室,電子版申請材料統一發送至sitejiangzhu@163.com,電子版材料和郵件标題命名為:年級+輔導員姓名+金榜瑞民獎學金。學院評選領導小組将對各候選人資格進行審核。
4.學院評審小組召開評選會對各獎項進行評選(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5.學院對各當選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6.學院對此進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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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